北京市海淀区择校费均上交财政部门
来源:新京报 文章作者:王姝 2010-03-26 09:15:53

新京报讯 北京市海淀区择校费的收取标准、高额择校费去向,一直受社会各界关注。“指定银行收取,统一交纳到财政部门,统一开票,统一纳入收支两条线;主要用于公共事业,补充教育经费”。
昨日,海淀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室负责人张树杰做客首都之窗,接受网友提问时,对择校费去向做出如上说明。
据其介绍,可以收取择校费的海淀高中名校,必须遵守三原则:限分数,不能低于20分;限钱数,每个学生不能超三万;限人数,最高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学生的 18%。且交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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