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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1 有关行为动词的分类

来源:人教网 文章作者:教育部 2012-08-27 11: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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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下面是2011版中小学数学的新课标。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1 有关行为动词的分类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附录1 有关行为动词的分类

  本标准中有两类行为动词,一类是描述结果目标的行为动词,包括“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另一类是描述过程目标的行为动词,包括“经历、体验、探索”等。这些词的基本含义如下。

  了解:从具体实例中知道或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或者举例说明对象。

  理解: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阐述此对象与相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用于新的情境。

  运用:综合使用已掌握的对象,选择或创造适当的方法解决问题。

  经历: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感性认识。

  体验: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主动认识或验证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

  探索: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理解或提出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发现对象的特征及其与相关对象的区别和联系,获得一定的理性认识。

  [说明] 在本标准中,使用了一些词,表述与上述行为动词同等水平的要求程度。这些词与上述行为动词之间的关系如下。

  (1)了解

  同类词:知道,初步认识。

  实例:知道三角形的内心和外心;能结合具体情境初步认识小数和分数。

  (2)理解

  同类词:认识,会。

  实例:认识三角形;会用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平行四边形或圆拼图。

  (3)掌握

  同类词:能。

  实例:能认、读、写万以内的数,能用数表示物体的个数或事物的顺序和位置。

  (4)运用

  同类词:证明。

  实例:证明定理:两角分别相等且其中一组等角的对边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5)经历

  同类词:感受,尝试。

  实例:在生活情境中感受大数的意义;尝试发现和提出问题。

  (6)体验

  同类词:体会。

  实例:结合具体情境,体会整数四则运算的意义。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前言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课程目标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学段目标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课程内容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实施建议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1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2(数与代数)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2图形与几何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2统计与概率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2综合与实践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2第二学段数与代数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2第二学段图形与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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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版中小学数学新课标:附录2第二学段综合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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