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布(5)
来源:家长帮社区石家庄站 文章作者:开心花甲 2017-05-18 10:13:59

【惠民之二】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通知》要求,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其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入学及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和关爱保护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此外,针对军人子女家庭存在的特殊情况,今年文件提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惠民之三】网上报名平台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在新三区的除外)需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从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月15日每天7:00—21:00。
需升入主城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时间、地点见上文)。
【惠民之四】“阳光招生”进一步深入推进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前,将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办法、招生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地址等;还将建立健全市、县(区)、校三级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热线网络,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并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学校网站、主流媒体、学校公示栏等多种途径予以公布。
市教育局将于6月初,将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和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学生家长及时关注。
【惠民之五】华侨、港澳台籍和外籍学生入学办法进一步明确
随着越来越多的外籍、港、澳、台籍人士到石家庄市工作生活,这部分人员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关注。
在今年石家庄市的招生文件中也首次对这一群体入学政策进行了明确:华侨子女回石家庄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执行;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至少一方为石家庄市户籍的,按照非本市户籍子女入学办法(无需提供居住证)由实际住址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按照教育部关于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外籍学生可在石家庄市具备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不通过网络平台报名,而是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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