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潍坊高新区小升初中小学招生意见
来源:家长帮论坛潍坊站 文章作者:may桔子儿 2018-03-13 14:22:08

2016潍坊高新区小升初中小学招生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山东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4号)、《关于严格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6〕14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6〕15号)等要求,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对2016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原则,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等公开。
三、招生计划与班额
(一)招生计划。全区小学招生约2800人,初中招生约180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确保100%。
(二)招生班额。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
四、招生条件
(一)小学生年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接收能够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户籍条件
1.高新区户口学生
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一致,且户口与房产证住址相符;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提供无房证明),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薄上,且户口薄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户口与父母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为准(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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