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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呼和浩特市小升初:市区招生工作安排(2)

来源:网络资源 文章作者:奥数网整理 2018-09-26 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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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名

  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报名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根据招生计划,在网上填报市区民办学校志愿。届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民办学校招生地点及联系方式。完成时间:2018年5月1日—19日。

  (2)录取

  市区民办初中根据本校志愿填报结果、本年度招生计划、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时间:2018年5月20日—28日。

  (3)公布结果

  市区民办初中完成新生协议签订、报到、注册工作(每名学生只能与1所民办初中学校签订协议),并将注册新生花名册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完成时间:2018年5月29日—31日。

  (4)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到其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三年后中考时不具有“分招”资格。

  (5)有关市区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学校录取等具体操作程序与规定另行通知。

  招生要求

  (1)市区公办初中(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除外)招生,严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和跨区跨片招生。各公办初中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要实行均衡常态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和学生名单)于2018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

  (2)市区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市四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提出补录申请,由市教育局另行确定招生时间,不得随意招生。

  (3)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返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的辖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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